衡水鑒真科技服務中心鑒定專家輔助辦公室
服務項目
本中心鑒定專家輔助辦公室目前開展的業(yè)務主要涉及:建筑物、構筑物災損技術鑒定,建筑日照間距鑒定,房屋安全鑒定,二手車鑒定評估,環(huán)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,農(nóng)、林、牧、漁業(yè)損失技術鑒定評估等;能為委托人和聘請方提供各種技術鑒定、司法鑒定有關的法律咨詢、技術咨詢與專家輔助等服務:
● 鑒定前專家輔助人(咨詢專家):為當事人提供有關鑒定問題的專家咨詢意見,并提供鑒定流程。
● 鑒定中專家輔助人(見證專家):代表當事人參與鑒定的過程,監(jiān)督鑒定人的行為,并提供陳述意見。
● 鑒定后專家輔助人(審核專家):為當事人審核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,指出鑒定意見的缺陷或錯誤,針對鑒定意見或者對案件事實所涉及的專業(yè)問題提出意見,并出具《專家輔助人意見書》。
● 出庭的專家輔助人(出庭專家):代表當事人對鑒定意見進行質(zhì)證,或者對案件事實所涉及的專業(yè)問題提出意見。
收費標準
專家輔助人制度是在2013年1月1日實施的《刑事訴訟法》和《民事訴訟法》中確立的新制度,實施專家輔助人制度在我國尚屬初始時期,國家尚未出臺提供專家輔助人服務的收費標準。目前,本公司參照律師收費標準,并根據(jù)案件性質(zhì)、疑難程度、工作量大小等實行協(xié)議收費。2015年2月4日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122條: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(guī)定,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一至二名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,代表當事人對鑒定意見進行質(zhì)證,或者對案件事實所涉及的專業(yè)問題提出意見。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法庭上就專業(yè)問題提出的意見,視為當事人的陳述。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申請的,相關費用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負擔。
● 鑒定前專家輔助人(咨詢專家)服務:1000-2000元/件。
● 鑒定中專家輔助人(見證專家)和鑒定后專家輔助人(審核專家)服務:實行協(xié)議收費。
● 出庭的專家輔助人(出庭專家)服務:工程師8000-10000元/每人次,高級工程師10000-12000元/每人次。
● 專家輔助人的差旅費按實際支出計算或協(xié)議收費包干。